美国及加拿大证券诉讼

虽然在全球各证交所上市的公司受到严格监管,涉及违反证券法的大量案件仍然不时发生,尤其是在美国。国家执法机构履行其职责的同时,在有着健全集体诉讼体系的美国及加拿大,私人诉讼仍被认为是非常成功、有效的求偿途径(仅在美国,过去每年即平均发生150多宗影响美国及非美国公司,且涉及美国及非美国证券的集体诉讼。

尽管2010年莫里森诉澳洲国民银行案的裁决引起了一些变化,但是每年仍然有超过100多件针对美国公司的案件发生。

虽然通过集体诉讼和解申请索赔进行消极追偿,属于简易安全的损失追偿方式,但通过积极个案或选择退出集体诉讼的方式进行积极追偿,已被证实能够提高追偿额,如果损失重大的,应当逐案考虑是否积极追偿。

10多年来,我们的律师已在北美的集体诉讼及私人诉讼中成功代理若干机构投资者处理相关案件。